看了不少朋友的個人網站,有一個小問題,似乎很多朋友都忽略了,那就是版權聲明的寫法。
雖然那只是一小行字,不過作為設計師也好,作為個人的愛好也好,版權的標誌都是滿重要的。

資料來源:Blueidea 
http://nkdesign.pixnet.net/blog


從法律角度看,加入了伯爾尼公約的國家,
版權保護是隨著作品(無論是文字,還是圖片)的問世的即刻就得到版權的保護的,並不是必須要聲明。
但是作為慣例,這一小行文字還是有很好加強意識,
提醒瀏覽者,所觀看的內容是受到版權保護的。

正確的格式應該是:Copyright [dates] by [author/owner]

©通常可以代替Copyright,但是不可以用(c)。

All Rights Reserved 在某些國家曾經是必須的,
但是現在在大多數國家,都不是法律上必須有的字樣。

參見下面幾個正確的格式:

©1995-2004 Macro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2004 Microsof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 2004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All rights reserved.


©1995-2004 Eric A. and Kathryn S. Meyer. All Rights Reserved.


請注意標點符號和大小寫的用法,這也是專業精神的一種體現。
現在流行some rights reserved:creativecommons.org
some rights reserved 和copyright 本身並不矛盾,
但是其中的界限更多是一個道德問題,真正的保留一部分權力,
是指給瀏覽者fair use 的權利,fair use的界定也決不是隨便亂用,或者抄襲。

甚至說,除了copyright,還有copyleft,
它的定義是為了程序員開發能夠共享源代碼的一個方式,
英文裡free, 並不僅僅是免費。而且這種的源碼公開免費使用,
和版權也一點都不衝突,請大家不要誤解。
對於從網上下載素材,如音樂、圖片等版權問題,有朋友問這個問題,
答案很簡單,所有的這些都有版權問題,和這些作品的大小格式沒有關係。

這也是為什麼經典論壇不討論下載的原因,包含字體,
同時經典網站也希望其他的網站能尊重本站作者的版權。

版權是互相的,因為每個人都在隨時的擁有著你所剛剛創造的作品的版權,
哪怕你的塗鴉之作已經被丟進垃圾桶,
嚴格意義上,那也不可以被人抄襲的,不然公司就不需要碎紙機了。

只有彼此的尊重,互相的尊重才能有真正意義上的共享,
簡單的拿來主義,或者因為我是經典的用戶,所以別人就必須要尊重經典的版權,
而我不必尊重別人的版權,是不會形成好的版權保護意識的。

版權其實並不意味著付費,和商業化也沒有直接的關聯。
很多時候,你如果真想使用版權保護的內容,只要發封郵件,詢問一下許可就可以,
大多數的情形下,個人用戶是很喜歡甚至欣賞這樣的禮貌和尊重的。

版權問題中很多的灰色地帶,我想與其總是用法律的角度來要求用戶,
還不如讓我們都從自己的道德來判斷,從尊重的角度來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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