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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後天就要截止了,大家都去報稅了嗎?
今年有關二代健保的事應該很多人都聽說了,今年開始我也收到不少委託者提到此事
若無法出示職業工會勞保繳費證明,每5000元就必須扣除2%才是實際所得哦!
其實這是很繁雜的報稅步驟,所以接案的各位還是必需瞭解下面的方式,
雖然之後多少退稅是退得回的

但是每筆稿費在當下硬是少了些難免有些不爽....

《二代健保下,補充保險費有哪些項目?》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101年10月22日

一、二代健保實施後,民眾及投保單位除負擔現有的保險費外,
雇主、民眾符合以下條件時,須計收補充保險費:

● 雇主:
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所得稅格式代號50)與其受僱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間的差額,
應按補充保險費費率計算補充保險費。
計費公式:
(薪資所得總額-其受僱者之投保金額總額)× 補充保險費率(第1年為2%)

● 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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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O報稅需知【藝術法律推廣單元】
現在為報稅季,希望這些資訊能幫忙到大家~!雖然報稅快結束了:p

5月綜所稅報稅:稿費與講演費,18萬元定額免稅
2009-05-06 中國時報  / 唐玉麟

景氣不佳,失業率高,造成薪資縮減,去年不少民眾兼職賺外快,
包括部落格作家稿費收入,或演講等,
依稅法規定,凡是個人取得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鐘點費收入,
全年合計不超過18萬元者,得全數扣除,但超過限額者,
就超過部分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以其餘額申報為執行業務所得。

其中,講演鐘點費與授課鐘點費,兩者課稅有所不同。
授課鐘點費,屬薪資所得,不得免稅,僅享有薪資特別扣除額;
講演鐘點費,屬執行業務所得,卻有十八萬元定額免稅。
民眾應注意分辨,若發現申報錯誤,應盡速至各國稅局辦理更正,以免被罰。

國稅局說,公私機關及各級學校,
尤其是企管顧問或投顧公司開辦各項訓練班、講習會,聘請授課人員講授課程,
所發給鐘點費,屬薪資所得要課稅。
若是聘請學者、專家「專題演講」所給付鐘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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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月是報稅季,接案的大家不要忘了去報稅和退稅!
找了一篇相關文章分享給大家~內容很詳細專業,文章很長,慢慢看吧^^
今年二代健保改制,對我們soho族真的蠻添麻煩的,
依據規定,未來包括民眾的兼職所得、股利所得等6項收入,
只要單筆超過5千元,都必須繳納2%的補充保費
所以soho族最好都要加入職業公會,只要出示職業公會健保繳費憑據,是可以免除2%的補充保費
尤其是今年稅制有改,對接案者來說蠻吃虧的,別輕忽了自己的權益!
這樣一退下來也好幾萬呀~


《談談出版Soho族報稅問題》

作者:zen
source:Zen大的敦南新生活


前不久,替台灣出版資訊網寫了篇<出版Soho族的工作安排與財務規劃>,
最後一部份稍為談到報稅問題。
沒想到,這小部分竟然引起較多迴響和疑問,並希望我可以多談一點。
報稅之於我並不難,所以就想當然耳的簡單交代兩句。
後來有朋友/編輯提到,許多人其實並非全職Soho,或者對於到底可以怎麼報稅並不清楚
(畢竟Soho不是領死薪水的上班族,每月一筆固定入帳,收入來源廣而複雜),
於是我想了又想,寫下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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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設計或插畫時,往往也會遇到不同規模的案子,報價也左右為難
這邊就先提供一個網路上公開的報價表做參考
當然實際接案時還是必須考量 個 別 情 況 予 以 報 價 

 【 網 頁 設 計 】

● 網站版型設計10000 / 款

三款選定一款修改至定稿,PSD檔附圖層不含切圖。含頁面元素設計、首頁內文編排等。

● 版型XHTML+CSS :  2000 / 款

(1) Basic:
版型XHTML+CSS化,通過W3C的html、CSS validator,並兼容於IE7、IE8、Firefox。

(2) Solid:
符合無障礙A+標準,兼容於以上瀏覽器及Netscape、Opera、Safari、IE6。 +1200 / 款

● 子頁設計  : 3000 / 頁

基於版型基礎設計之主要內頁,含內頁獨立樣式設計,並含少量icon設計。

● 內頁套版1200~2000 / 頁

內頁樣式相同、內容不同之頁面。或依已設計之子頁,上架不同產品者。

● Flash開頭動畫12000 / 個

10秒內2D形象開頭動畫。

● Flash Banner  :5000 / 個

大型10秒內頁面廣告Banner(640*480以內)

● Gif 橫幅Banner1200~2000 /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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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看到很多網站分享國外插畫經驗,但遠水救不了近火,環境也不同
身在台灣的創作份子應該要團結改善現有的環境
下面就是我在台灣的一點點接案心得~
因為雖然很多人都在推廣不能免費試畫,接案者也心知不能免費試畫
可是 「怎樣交涉」「如何交涉」 我認為那才是最重要的~
我也必須要慢慢的累積更多的經驗 ^^

順便放張作品更新一下,手繪水彩 / 背景PS 

sold for ERH 醫美品牌   

我個人從事插畫也有好幾年了,其實也有遇過試畫這個問題
所幸的是大部分有提試畫的委託者基本上都還蠻尊重我的
而試畫的費用在雙方討論下也都沒什麼問題
他們尊重我的經驗和專業
但要如何讓他們尊重就是我們插畫家自己的本事

我認為委託者基於這種「抽像不具體」的東西特別沒安全感
尤其是初次合作委託者,其實也是會背負上級和時程的壓力
如果有和大公司合作過的設計師或是插畫家應該可以知道
接洽我們的其實是該公司的承辦業務或公關,做的不好他們比我們還緊張...
況且大公司的預算審核都是固定的
也許在一開始要執行專案時就不知道試畫是需要額外的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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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翻修:侵權提告,須先發警告函確認過失

作者: 黃佩珊╱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2012年12月13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黃佩珊╱台北報導】
原文出處: http://xor.tw/4zri7

專利法修正案明年元月上路,經濟部智慧局表示,
這次修法重點,將遊戲規則訂的更為明確,

在專利侵權部分,當事人提告前要先發警告信函,
若發函後還是被侵權,就足以說明被告為故意或過失,
以改善過去侵權認定各說各話情形。

另在設計專利部分,擴大保護範圍,將部分設計、電腦圖像、圖形化使用介面設計、
衍生設計等部分設計都納入專利,以回應產業界創新設計的需求,保護設計成果。
智慧局長王美花舉例說,蘋果iPhone手機申請許多專利,
南韓三星的手機外型與蘋果iphone類似,
因而被告侵權,在美國初判賠償一○.五億美元,因此我國專利法將設計納入專利範疇內。

這項專利法修正案,王美花說,是在去年十一月立法院三讀通過,並訂於一○二年元旦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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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不少朋友的個人網站,有一個小問題,似乎很多朋友都忽略了,那就是版權聲明的寫法。
雖然那只是一小行字,不過作為設計師也好,作為個人的愛好也好,版權的標誌都是滿重要的。

資料來源:Blueidea 
http://nkdesign.pixnet.net/blog


從法律角度看,加入了伯爾尼公約的國家,
版權保護是隨著作品(無論是文字,還是圖片)的問世的即刻就得到版權的保護的,並不是必須要聲明。
但是作為慣例,這一小行文字還是有很好加強意識,
提醒瀏覽者,所觀看的內容是受到版權保護的。

正確的格式應該是:Copyright [dates] by [author/owner]

©通常可以代替Copyright,但是不可以用(c)。

All Rights Reserved 在某些國家曾經是必須的,
但是現在在大多數國家,都不是法律上必須有的字樣。

參見下面幾個正確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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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討論區上看到因為要比稿而一肚子氣的文章
所以找了一些前輩的經驗談來和大家分享~
原址:http://www.heyshow.com.tw/tipsdetail.asp?id=156
原著:CCIDA中華企業形象發展協會 理事長 唐聖瀚
編譯:CCIDA中華企業形象發展協會 理事長 唐聖瀚
 


設計業常常比稿,比到有時候忘了到底為什麼要比
甚至一般公司也有樣學樣,連一張傳單也拿出來要比稿
糟糕的是還真的有人願意去比。

我個人曾經碰過一個難忘的例子
國內某個廠商有一次邀請我們公司去聽他們簡報
等我們公司到了現場才發現
這家廠商邀了大約十家廣告公司與設計公司齊聚一室
由於廠商事先並未告知大家會有其他公司會到
這十家設計公司在現場感覺有些尷尬
但是想想接下來這家廠商的行銷經理上台做了公司簡介與定位之後
就拿出白紙與蠟筆一一發給在場的設計公司
在大家還在納悶用途的時候
廠商宣佈要這些設計公司當場畫出來對這個廠牌的設計提案
然後再要這些設計公司輪流上台報告對此品牌的設計理念與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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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十之誡

原著:NewWebPick
編譯:黑秀網

NewWebPick集結
中國、法國、義大利、德國、英國、日本巴西、波蘭、美國、新西蘭
各國當紅商業設計師和團隊,起草編寫了“設計師十之誡”
希望對準備從事或正在從事設計行業的朋友們有所幫助
對“設計師”這個職業有更深層次的認知。

第一條:
不可抄襲他人之創意,不論有何前提;
Not to copy other's creative work, under no circumstances.

第二條:
不可過分依賴電腦技術,切記,你是一名設計師,不是一名電腦修圖員;
Not to rely completely on computer technology, it is a tool only and cannot substitute your creativity.
Remember, you are a designer, not a computer graphic 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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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計業法律常識問答(下)

原著:黃珊珊議員、吳宜臻律師
編譯:黑秀網 

【法律問題】 Q & A

Q: 目前製作網站所使用的圖片與音樂的版權問題?

A:
端看所使用的程度而定,在合理的使用範圍內(不要用整首)不算侵權。
  另外,歌曲只要發行超過六個月,
即可強制授權,把錢交給著作人團體,你就可以用他的歌,
  現在有一個IFPI的,他們專門在保護這些著作人的著作權。

----------------------------------------------------------------------------------------------------------------------------------


Q:
一般來說,影像工作者或是設計師常會在生活周遭攝影做為取材的來源。當我們在路上拍照時  (也
  就是在在公開的場合拍公開的事),路人通常都會因此被照進畫面中,在這樣的拍攝過程中,如何才
  能不侵犯他人權益下取景而不會被人以肖像權或是隱私權而被罵或是被抽底片?

  在這過程中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也不侵犯他人的權益?而當路人認為你侵犯到他時要求抽底片,他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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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計業法律常識問答(上)

原著:黃珊珊議員、吳宜臻律師
編譯:黑秀網

【關於著作權的幾個觀念】

1. 在於保護作品的原創性

2. 保護表達,但不保護概念。
也就是說,就算概念(idea)模仿他人,只要表達方式不同,並不能算侵權

3. 侵權條件:1 接觸過原物件 2 實質上很相似(超過合理引用範圍)。

4. 重點在於能夠證明自己是原創者(必須舉證),最好作者自己留有手稿。

5. 以作品的藝術性(創意)的高低,來判斷有無侵犯著作權 ex.攝影作品。

6. 著作人格權:歸屬於創作者。
著作人可決定要不具名,人格權不可變更、轉讓、繼承
(著作人格權永遠有效不受時間限制例如梵谷的畫不能改為別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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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很長,但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請慢用 <(_ _)>

原著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黑秀網創辦人 唐聖瀚
編譯CCIDA中華企業形象發展協會 理事長 唐聖瀚
 
原址:http://www.heyshow.com.tw/tipsdetail.asp?id=188


商業詐騙無孔不入,各行各業都有可能成為職業詐騙集團下手的目標
設計業也不例外,從騙創意、騙設計一直到騙錢,無所不騙
最近甚至連大陸的詐騙集團也跨海找上台灣的設計業
情況不可謂不嚴重,本文列出幾種常見的模式
希望設計公司接案時注意自身權益,小心詐騙集團就在你身邊。


●大陸形象規劃案

最近筆者公司接到來自大陸昆明詐騙電話,騙徒自稱姓楊
代表雲南豐源實業要做整套 VIS,原本以為是個案
後來恰巧得知有設計同業在上海也接到一樣的電話
這表示騙子有先上台灣網站搜尋過名單,做過功課後再一一打電話
後經雲南台辦蕭副主任幫忙查證後,證實雲南豐源實業確實是空頭公司
幸虧事前有詳細查證,所以台灣及上海兩家設計公司沒被騙
但最近網站論壇中確陸續傳出有設計公司被相同詐騙集團騙去雲南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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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聳動了些,也不代表絕對,僅供參考

原著:NewWebPick
(原著作者URL: www.newwebpick.com) 編譯:黑秀網

《NewWebPick》
電子雜誌邀請全球 500 強企業中的企業領袖及資深市場總監
對設計師在商界中如何更好的服務客戶,做出了以下十條忠告
希望做為設計師的您通過這十條瞭解到普通商業客戶真正需要的是什麼。

10 Golden Rules for Designers in the Commercial World
設計師決勝商界的十大金科玉律


1. Never engage in an argument or oppose the person who holds
your cheque he/she is probably more concerned about
the outcome of your design than yourself.


永不與付款給你的人爭論或對抗
他/她們肯定比你更關心設計後的結果。

2. Things are not design orie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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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Y
出處:http://www.heyshow.com.tw/tips.asp?refid=4

為什麼插畫人會沒有足以支持生活的薪資呢?有幾個問題點

一、市場萎縮

7-8年前,那時台灣經濟還不錯
還有多元入學方案也有影響,兒童課外讀物市場突然盛行
像套裝經裝本故事、兒童各類教材、電玩教學...等等
當時許多出版社、有錢人都想分一塊餅
紛紛投入這個市場,砸下資金出版新的課外讀物搶攻市場
但,這些出版物不會爛,孩子長大了不適用
就把這些課外讀物分轉給親戚朋友、左右鄰居的小小朋友
所以每年的銷售量就日漸下滑
再加上這幾年經濟不景氣
許多人到書局都只〝看〞不買


二、商人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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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 / 作者:MAY
source:http://www.heyshow.com.tw/tips.asp?refid=4

每當有人說希望以後以插畫維生,想當個插畫家
聽到這兒ㄇㄟ就不禁要替他捏把冷汗....
在回答關於「如何出版個人插畫書」 之前,我們先來聊一聊關於插畫這個工作

很多人都把「插畫」這樣的工作太理想化,以為畫個幾張圖就能三餐溫飽
誰知插畫工作只不過〝看起來〞像一個崇高的職業
〝感覺上〞應該被受尊重,生活〝應該〞過得很不錯....這些都只是幻像

或許是受幾米走紅的關係,越來越多年輕學子一窩蜂的朝插畫之路邁進
有夢想固然很好,但為往後的路做足功課的又有幾人?
有些現實面的東西你必須知道
在你準備朝向插畫之路前進時,我們先來檢視一下你準備好了沒...


你的作品集準備好了嗎?
你的作品集能代表你有這個能力接下案子(or勝任那份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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